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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四) (第2/7页)
里抽将出来,故而活力更甚,适合读书。 即便如此,身处异乡的我对这座城市仍有不少的陌生。纵使四年过去,零零星星的经历并不算少,可要说熟悉,尚且做不到,但这是无可避免的事,毕竟四年时间对于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来说,太短暂了,一个人对于人口百千万的城市而言太渺小了。 没事的时候,我常常一个人坐在湖边,听耳畔吹过的沙沙风声,有从西伯利亚来的,有从南方来的,有的轻柔如丝绸,有的凉爽如深秋。我期待湿润的南风可以给我捎带一些有关于你的消息,我希望南下的北风能将我想对你说的话带给你。 是的,我想念你,无比的想念你。我以为自己换一个环境就能够不再见到你,久而久之,我的脑海将同眼睛一样由于生疏慢慢忘记你。我甚至想象过我或许会在异地的城市会遇到其他的人,我会义无反顾地爱上她,从而开启一段新的故事,在缠绵的甜蜜中忘却曾经的苦涩悱恻,用一段写满未知的关系覆盖之前一截开头结尾都不太完美的青春。 我几乎努力地去尝试了,可以说差点儿就爱上了别的人。她们美得异彩纷呈,个个洋溢着青春的美好,或艳丽,或淡雅,或可爱,或高冷,五彩缤纷,像圃子里争奇斗艳的花,处处招展着青春的活力和魅力。那是所有人认为的女子最美好的年纪,健康活泼的身体,美丽的容貌,充沛的精力,以及一个个怀春的男子隐隐萌动的荷尔蒙种子。 我曾尝试循着父母对我未来伴侣的期待,循着社会对异性的要求,按图索骥地在人群里找寻,像一个寻找新鲜红rou的苍蝇,在无人认领的土地上寻觅。可花花绿绿的世界和形形色色的人令我眼花缭乱,令我目不暇接。我开始问自己,我在找的是爱情?还是一个与男人契合的器官?亦或是一个可以搭伙过日子的厨娘?我在教育中浸泡着这么久,没有学到为理想付出一切的崇高追求,却尽学了些苟且度日的动物天性。 于是,在自我怀疑中,最后丁点支撑我或者说控制我的循偶的热情在疲惫和茫然中彻底消泯了。我再没有多余的心力去找一个功能上的配偶,一个一起生活的伙伴,一个我明明不心动却试图去爱上的伴侣。我并非对她们全然无感,只是再没有人像你一样给我那么多的欣喜和欢愉,又给我那么多的痛苦和折磨。我的心很狭窄,狭窄到装了一个你之后,便再不能为其他人腾出空间。那是青春留给我的最后的纯真了。 我不愿意效仿徐志摩、季羡林之类的大家周游情场的风流,更不愿用不值一提的才情充柳永、白居易之流。论才华,论诗情,论地位,我是不及他们千万分之一的。我不愿意借空虚寂寞的由头粉饰招展风流,也愿意学罗曼蒂克一般的花言巧语去将自己的浪荡篡改得情深意浓。我对你的爱是忠贞的,是纯洁的,是处子一样的愚蠢的,我实在不愿意也做不到心口不一地将肮脏的身体夸夸其谈为一座冰清玉洁的灵尊。因为染了最污浊的尘泥的灵魂就像心里已经腐败的苹果,看着听着挺楚楚动人,实际内心已经烂透了。我学不来,做不来,保守得紧,羞愧得紧。 她们虽艳丽像繁花,精美像霓虹,会吊起我一下子的冲动,会让人被一丝神秘与好奇包裹,令人着迷。但似乎仅限如此了,眼睛在一瞬间的惊艳后重归于平常,心在一瞬间澎湃后依旧平平淡淡。她们很好,在别人心里可能更好,可就像一幅画一样,能装点生活,却不能填满空虚。面对她们,我好像被放了气的气球,活力一去不回,再不复当年偷偷喜欢你时那样的如醉如痴,再不复那般的如歌如狂,再不会那样了。十九岁之后,我没能重新回到十八岁,只能被时光迫不及待地推着搡着挤上一去不返的列车,站台的灯牌闪着醒目的大字告诉我,所有的一切都回不去了。 我的大学过得艰难却快乐,四年时间经历了不少有益的磨难,成长颇多,所幸最后顺利地度过了珍贵的青春时代。最令人开心的是读了很多书,各种各样的,有乱七八糟的人写的乱七八糟的文章,有专业论述的书籍,也有很多有趣的人写的有趣的故事。但当年那般的言情小说终于是不再读了,美其名曰成长成熟便是要拒绝幼稚的美梦,但窘迫的事实是我害怕自己控制不住奔腾的眼泪。因为读那些字里行间透露着青涩和懵懂的文字时,我很难不想起你,而对你的想念,会猝不及防地占领我的整个思想,以至于久久不能平复。 总之,我读的书也不算多,也不太少,各有特色,让我局限的世界得到了一点一点的拓展。对了,我还重新捡起了写作。不过不是那种为写而写的疲于奔命的写作,更像是给你写情书时的写作,没有目的,只是想要将令人触动的故事记录下来。你可不知道完整地写完一篇令自己满意的文章有多难,明明只是一两千字,硬生生地让我写了两个星期,简直比当年给你写那封没有送出的长信还要难。好在我坚持下来了,写得越来越多,慢慢地也越来越好,甚至还学会了不少语文课本里的文学腔调,算是入了门。我把那些故事分享在了学校的刊文上,反响不错,还结交了一些喜欢文学的朋友,这让我很有成就感。不过,讨厌我的人同喜欢我的人一样多,但多是出于好意,也正是由于他们的批评则让我变得善于倾听善于改正,所以我常对他们报以感谢。 你或许想问风景?风景啊,就那样吧,林立的高楼,如云的大厦,四通八达的公路,随处可见的垃圾桶,这些字和我们小时候在书上看到的一样,最好是亲自看过才明白,三两句话说不清楚。你学中文,应该懂我想要说的是什么。北方没有平城一下就是半个月的阴雨,每次下雨都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晴起来又热得发烫,感觉像一只巨大的熔炉,要炼化顽固的人类。雪倒是很多,偶尔也会觉得可爱浪漫,但是奔波在生活中,普通的、最唾手可得的美似乎已经拨不动久故的琴弦了,只觉得天气生冷,叫人想快些躲进暖气房里。你可能觉得这样的生活少了些美好,事实也的确如此,不过更多是因为我不擅长描写风月,怕被你笑话,在行家面前班门弄斧最是容易出丑。但我也不是完全失了风雅,下雪的时候,我常一个人爬上城边的小山丘,站在漫天飘舞的飞雪里眺望远方。我的心并不孤单,因为多年前的那个雪夜仍鲜活地在我的心中跳动。我已经拥有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玫瑰花了。 都市很繁华,学校出门就是商业街,熙攘的人流东来西往络绎不绝,大副的海报墙上玻璃上贴的都是,醒目的广告牌像一块块鲜红的墓碑,飘荡在半空中,宣扬着物质的消费,烘托着放纵的享受。在这里,我羞涩的钱包是那么的不值一提,似乎随便从墙上抠下一个字都价值非常。所幸我虽对橱窗中的商品垂涎,对五光十色的琳琅神往,却不觉得生活缺少它们便是继续不下去,所以扁平的钱包比一些自恃腰包鼓囊的人剩余得还要多些,因而能留有富余,还可以买书。 每次站在街上,人流的嘈杂声让我迷恋,又叫我厌烦,同这座城市一样。我看着成双成对的人挽着手贴着臂往来穿梭,不由得停下脚步,愣住神,心想似乎生活就是这样的,从家庭离开,找到另一个人,组建一个新的家庭,倚靠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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