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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 (第1/5页)
国中课业繁重,仿佛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每周六天课业,从五点钟便匆匆开始,一直到晚上十一点结束。如果是在夏季白昼最长的时候,赶早出cao的人还可以看见从城市边缘的矮楼徐徐升起的清晨。如果是睡得晚,还能从学校对面的高楼里看到几盏微弱的灯光。当然,酣睡的鼻息是夜里最熟悉的声音,与之相伴的,还有窗外的浅草和夜里叮咛细语的螽斯和知了。 那是一段很劳累和疲惫的时光,一连三年,不幸的话,或许是四年、五年……人们普遍认为,三年奋斗之后会有一场隆重的毕业典礼,会有一所来自大学的录取通知,会有一个继续学习的机会,会有让人翘首期盼已久的自由,会有一个在远方等待着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会有美好的前程和未来。那是支撑阿飞坚持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原因。 他已经在这个学校学习了两年,一直成绩不错,为人虽然算不上十分热情,但是并不孤僻,与班上人相处得不坏。 周末照例是学校一月一度的月假,朋友阿良便约阿飞去市中心的商业街买点儿应季的衣服和解馋的零食。正好上周的考试阿飞考得不错,也想着趁此机会出去散散心,算是给自己近一段时间的刻苦学习一个甜蜜而惬意的奖励。枯燥乏味的生活是需要不断调剂的,否则就算是孔子想必也受不了一眼望不到尽头的习题。如果一直紧紧绷着的弓弦在还没有射出箭矢之前就断掉,那么之前一切默默无闻的努力便成了水漂,失去了意义。 周日早上五点钟的时候,阿飞便像准点的机器人一样清醒了。缓缓睁开眼睛的他本想着再睡一会儿,等天亮再起来,可不知怎么地,却再也无法入睡。于是他只能蹑手蹑脚地起床,光脚在一片昏暗之中摸索着找到自己的台灯。台灯不能开得太亮,因为他的室友们都还在酣睡,对于很多人而言,高中的觉仿佛怎么睡也睡不够。 借着台灯的光亮,他弯下腰从床底找到了被起夜的舍友不小心踢到一边的拖鞋,而此时,昨夜熬夜背诵英语单词的“罪魁祸首”嘴里正念叨着一个含糊不清的人的姓名,像是“小婷”又像是“小颖”,或许是他的jiejiemeimei,或许是学校里一个他暗恋着的女生,又或许只是阿飞错听了一个恍惚。睡熟的室友必然不知道自己无意识之间抖落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待他醒来,他的脑海里估计只留下了昨夜背诵的单词的身影了罢。 阿飞的另一个室友则不知在梦里遭遇了什么离奇的冒险故事,手脚像鸡鸭一样扑着舞着,不停地在翻身,像是遭了可怕的梦魇,被子大半个塌拉到地上,只留下一个角落让人无助地蜷缩着。似是在哭着,似是在呐喊着,似是在抽搐着。或许是前夜错误的习题一股脑儿地涌入了他的身躯,压在他身上,竟让他无法脱离可怕的梦境。阿飞只能为他将落在地上的被子拾起,覆在他身上。 窗外响起了汽车的喇叭声和早市来往的喧闹声,这座城马上便要活了,而远处已经可以看到悄然探出头来的晨阳。 阿飞伸开双手,拥抱着微风送进窗口的晨曦,深呼了一口浊气,彻底倾吐了惺忪的睡意。悄无声息地洗漱完后,他带了书包,准备吃完早饭顺便去教室看会儿书。不过却不是政治或历史之类的书,是一本他喜欢的作家新出版的书,性子节俭的他下了好大的决心又委托了一个朋友才终于买到了手。正好今日有时间,便想在这样一个安静得没有吵闹的早晨酣畅地看一个上午。 走出宿舍时,昨夜遗留的清冷的微风卷着青草的、泥土的、柳树的、竹叶的各种味道拂过他的脸庞,他第一次觉得这条路的尽头是遍地的芬芳,他第一次觉得这条走了不知道多少遍的长道拥有了一分叫做幸福的滋味。 整个上午,阿飞都沉浸在书籍之中,平日里一向害怕国文考试的他竟也觉得静下心阅读文字、体悟纸上纸外的故事时,时间过得飞快,让人不觉得难熬。一来可能是不需要考试的缘故,二来或许是作家笔下工巧,十来万字的小说,让人读来并不吃力。想来这是已经把文字打磨得纯熟而亲切的境界了。平日生硬直白的话,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泼可爱;平日寡淡无味的故事,则在精巧的安排之下,变得妙趣横生。想来这定要出人的天赋或勤奋的努力才能做到。阿飞心想,毕竟虽然每个人都能说话、讲故事,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出色的作家。 直到中午十分,阿良出现在教室门口,阿飞才合上书页,同他一起往学校外面走去。 “我去你宿舍看了一眼,你室友说你六点来钟就出门了,我便猜到你在教室。本以为你在写习题册,要么就在背单词,不过没想到居然在看小说。”阿良边走边说道。 阿飞解释道:“我平时不太喜欢读书,总觉得所谓有名的作家写的书要么是卖弄文采,要么是卖仁义道德,让人读着膈应。所谓经典,一本一本动辄几十上百万字,人物众多,背景知识复杂,现在这个年纪根本读不下去。 而这个作家是一位朋友推荐的,文笔醇厚,回味深长,故事有趣,所以就喜欢上了。为了买他最新发布的新书,我省了小半个星期的饭钱,又托了一个家在市里的同学请家长帮忙才买到的。平时哪儿又时间读书啊,时间巴不得把我们按在习题册和教科书里,所以趁月假难得,读一会儿。” 阿良不喜欢语言文字一类的东西,他觉得那些东西能勉强应付交流就行了,何必搞得花里胡哨,搞得矫揉造作,看起来别扭个没完。可就是抱有如此态度的阿良,偏偏理科强得离谱,所以即使是语文英语勉强及格,成绩也仍是很好。 阿良露出一副不太理解的表情,转移话题地说道:“话说,昨天阿森纳输球了,中场没有一点儿组织,只知道倒脚,后卫更是自摆乌龙,送了一个,让人看得差点儿自闭。感觉温格教授走后,枪手是一日不如一日了。这场输球,几乎完全把第四送给竞争对手了。哎,真让球迷心寒……”阿良是校足球队的门将,最喜欢的球队就是阿森纳。听说是因为当初他爸喜欢的球队最后一场保级战被阿森纳踢了五比零,最后只能无奈降级。而他爸正伤心之余,阿良调皮地递了一瓶摇了半晌的可乐过去,他爸便被涌出的可乐喷了一脸。事后自然免不了一顿胖揍,自此他便以一种痛彻心扉的方式记住了枪手这支球队。至于后来是怎么一步一步爱上的,阿良也说不清。想来喜欢足球,喜欢球队,和喜欢一个人一样,理由总是讲不清楚的。 “去年没进欧冠,你也是这么说的,现在不也还是阿森纳忠实的球迷吗?不说了,去吃饭吧,没有什么是吃一顿美美的午饭解决不了的。今天,为了安慰你,就去你喜欢吃的店吧。吃完,我们去逛街。”阿飞故作勉为其难将吃饭的主动权交在他手上地说道,心底里其实因少了几分选择纠结而轻松不少。 阿良领着阿飞走进了学校门口左转往前的一条美食街,随后走进了一家卖盖炒饭的小店。小店面积不大,除去后厨,约莫只有十来平米,摆设了六张四人的桌子,再留出一条过路,便没多少剩余的空间。装修也是极为简单,右边墙壁上挂了一副商场里二十块一副的寿童环抱锦鲤的画报,左边墙上则挂了两个三叶的电风扇。或许是小店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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