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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度量衡 (第3/5页)
斗量,二升量、二升半量、升量,构成了一个秦量的系列。这和当时的口粮分配制度有关。《秦律》规定。从事筑城等重体力劳动者,“男子旦半,夕参(叁),女子参”。旦食半,即食五升,参食即三升少半升,一天两餐共八升少半升(少半即三分之一)。女子两餐三食,日食六升大半升。站岗和从事其他劳动的也是日食六升大半升(大半为三分之二。“阨囚”和使者之仆,则只给以“日少半斗”的低标准。不同容积的量器正直接应用于不同数量的廪食供给。不认为这些不同单位的量器是分属于两种或几种不同的量制。 汉代量器大小都沿袭秦时制度,汉升大小有文献可证,《晋书律历志》云:“郑元以为鬴方尺,积千寸,比九章粟米法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即汉一升大于周鬴一升(187.6毫升),其数当在194毫升以上。汉代量器现存的实物不少,升容积为198以至200毫升。前者之例如黾池官铜升,后者之例如上林共府铜升和楚私官铜量。杨氏铜椭量则为一斗量,容1960毫升。王莽制作的铜嘉量一斛容20097.5毫升;新莽漯仓铜斛容19100毫升;始建国铜方斗1940毫升。东汉一斗容量有1970毫升(元初大司农铜斗)至2000毫升的(山东出土铜斗);一斛容量有19600毫升(建武大司农铜斛),20300毫升(夷道官铜斛)、20400毫升(光和大司农斛),以至20440和20500毫升的。尽管有的因制作不精,略有出入,但都和秦时量制一脉相传,也文献所记可合。 在汉代同一套量制有大小不同单位的各种量具。如西汉平都铜椭量容小米645毫升,合三分之一斗或三升少半升之数(每升194毫升)。据《居延汉简》:戍卒月食粟小石三石三斗三升少,此类量器即用来量三升少半升者。另外,尚方铜椭量容1020毫升,为半斗之量。西汉小量器:大半龠铜量容6.7毫升、铜椭量容50毫升,即四分之一升量,新莽始建国铜龠容10毫升、东汉容10毫升的铜龠则都是一龠之量,还有东汉的铜合容20毫升,则为二龠之量。新莽时小铜撮2.1毫升,为五分一龠量(五撮为一龠)。这些都是用量小数和畸零之数,当不至于误以为分属大小不同的量制。 大石小石 比较难办的是汉代很明确地存在大小不同的两种量制——大石小石,大斗小斗、大升小升,这大石小石的量值各为若干200毫升的升是大升还是升呢 汉代大石小石之分,在敦煌和居廷汉简中资料屡见,《汉书货殖列传》中亦有“漆千大斗”之语。据汉简确切记载,大小石之比为五比三,一小石等于0.6大石。问题是大石到底有多大,合今市斗多少多年来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二万毫升的石为小石,前面所讲的石都是指小石而言,大石则为小石的二万毫升除以0.6,等于33333毫升,即汉时一小石合今二市斗,一大石合今三斗三升三合。清戴望在《管子国蓄》注中说:“古之石准今三斗三升三合”(清石与市石接近)。他所说的石就是指大石。另一种说法是二万毫升之石为大石,依此,则小石为一万二千毫克升,合今市斗一斗二升。在这两种说法中我以为前者比较符合实际,后者并无根据可言。(详见拙著《中国代粮食亩产量研究》35—40页) 其实汉量器大小二制,在先秦时情况就已存在。商鞅“平斗桶权衡丈尺”的桶是木制的方斛,为另一种大斛的六斗之量(《说文解字》:“桶木方,受六斗”)。在商鞅改制前那种大斛很时行,甬(桶)的容积为二万毫升,原先之大斛则应该是容33300毫升。赤峰出士的陶量(16斗)容32000毫升,还有刻有十六斗半字样的陶片,是否含有斗十六半合大石一石之意在内也未可知。 从汉代看,十几年前在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漆器中,有一件漆书标明是“一升”的耳杯,量值310毫升,和通常所说的汉时一升之量二百毫升不同。考古界人士说这“大约是大升之数”。分析非常中肯。可能这三百多毫升的耳杯就是汉时一大升的一个不太精确的物证。 还有《史记货殖列传》的“蘖麴盐豉千荅”一语也值得注意。徐广注曰:“或作台,器名有瓵。”孙叔然曰:“瓵,瓦器,受斗六升合为瓵音贻。”不论“荅”是否即“瓵”,“受斗六升合”的容器古时是有过的。汉时的大斗可能就是这种容积为小斗1.6倍的容器。 汉尺有大小之分,小尺为23.1厘米,由此制作的量器容积为二万毫升(新莽嘉量)。大尺为27.72厘米,如按大尺长度,依周嘉量(釜)的制作规格计算:1570.8立方寸乘上2.772厘米(一寸之长)的三次方,每斛(石)容积正在3.34万毫升左右。注2大石之每升容333.3毫升,与之正相吻合。可以认为大石就是由大尺而来的。吴承洛亦依古黄钟定量之法来计算汉升之容积:16.2(2.765)的立方为342.45256毫升。由于所依汉尺微有出入,容积以16.2立方寸为准,故答数略为偏大。但不宜说吴氏所列的汉代一升容积毫无根据。只看小尺定汉石的概念(以二万毫升为石,且说是大石),完全否定吴氏之说,未免有欠公允。 一斛容一万二千毫升只在西周的鬴上发生,不能移植于汉代,说这是汉一小石的容积。因为周代的鬴当时的周小尺19.7厘米制作而成,汉代的石由23.1厘米的汉小尺制作而成,其容积只能是二万毫升而不是一万二千毫升。西周的鬴积虽为一万二千毫升,而所含的升只有*升,汉代是百升为石,按百升计算,一石容积就只能是二万毫升,而不可能是一万二千毫升,并且这二万毫升之石还只是汉之小石而已。 __________ 注2《周礼》记载:嘉量一釜(石)。深尺,内方尺而圆其外一。方边一尺,圆径=1.4142136尺,半径为7.071068寸,圆面积=(7.07106平方兀=157.08方寸。深一尺,或十寸,圆筒形容积为157.0810等于1570.8立方寸具体容积多少,视所用尺之指度(19.7厘米,23.1厘米,27.72厘米)而转移. 以一万二千毫升为汉代的一小石,问题的要害在于这样算出来的口决不够吃。按:秦时隶臣从事农业劳动的,全年忙闲平均,月食禾2.33石,合粗米1.4石(粗米加工率0.6,精米为0.5),每日平均4.7升(自耕农为五升),此是小石,一升按二百毫升计,以今量折合,4.7升当0.94市升即日食粗米一斤半(0.94巿升乘1.6市斤),一月45市斤,合精米为月食37.5市斤,生活还过得去,如小石按一万二千毫升计,一月食粗米只含27市斤,食精米更少了,仅22.5市斤。这一点口粮怎么能维持重体力的农业劳动的消耗(今日副食品多,重体力劳动者一月需用精米40市斤)只有一小石为二万毫升,一大石为3.33万毫升,才能和粮食的消费水平对得起来。 秦汉时的大石本系量粗物和带壳的原粮而用。粮食(粟)的加工率为0.6;以大石量给粟一石,即等于付给加工后的粗米一小石。大小石之比例就是这样定的。至于大石也用以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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