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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度量衡 (第4/5页)
小石也用以量粟,两者混用不分,则是后来之事了。小石比较轻便,使用机会较多,可能以此之故,大石的使用相对较少,所以在出土实物中不易发现汉代的大石。 特殊小量器 汉代量制在上举的大石小石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小量器,如只容1.2毫升的小铜勺等,这些量器既非大小量器的几分之一的畸零之数,更非所谓汉小石1.2万毫升的万分之一。典型的1.2毫升的实物是东汉时的二分铜量,此器形似小勺,长柄,柄上刻一分容黍粟六十四枚,(《图集》92页)。一分是个容量单位,“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陶宏景《别录》),一分之量正可容六十黍。此铜量实为二分之量,实测容水1.2毫升,容黍128枚(和《别录》所云甚近)。专家推断这种小铜量多为量药物之用。我认为,其来源即是古黄钟(用24.63厘米的九寸为黄钟之长)一龠之量12毫升的十分之一(古黄钟一龠容黍一千二百粒)。秦汉时随着尺子变短(23.1厘米),黄钟一龠虽已缩小至十毫升,但量药物有习惯性,仍保持用旧的与12毫升有关的量器未变。如果此种假设前提能够成立,则东汉时容六毫升的小铜量两件可视为量药物的二分之量的五倍,都与以23.1厘米为尺的九寸作黄钟之长,其小量器容10.20毫升的铜龠、铜合、分属两个不同的量器系统,推而广之,西汉容7.2毫升的小铜量为六倍于二分之量;容0.4毫升的小铜量似为二分之量的三分之一,可能也都是量药物的专用器具。(《图集》页7西汉还有一个18毫升的小铜量,容量略小于一合,也属特殊用途的小量器。云梦秦简《传食律》规定:上造以下到官佐等,食“盐廿二分升二”。专家认为,按秦汉每升容量合200毫升折算,“二十二分升二”当今18毫升,与此器容量相合(《图集》页79)。据此,这个小铜量就是量盐的特殊用具了。 四、衡制与大秤小秤的问题 衡制概述 秦统一全国后,衡制益臻规范,一斤之重大率以250克为准。这250克正是黄钟一龠所容黍粒重量(半两)递进累计(乘2乘16)所得的结果。现存的刻有始皇二十六年诏书可断定是为统一之后的衡器,著录于《图集》者不下三十件。分类转录,可如下列: 铁石权八枚,器重和铭重(此处为重量之石,即120斤)相较,折合每斤所重的克数分别为:273.75、271.66、268.8、265.1、262.5、261.9、256.3、254.2克。铜石权一枚斤重253.6克。 两诏铜权(钧权)折合每斤252.4克,始皇诏铜权(20斤)斤重249.8克。 十六斤铜权三枚,每斤各重261.6、260.9、251.3克。 大騩铜权、旬邑铜权、始皇诏铜权(皆为九斤权),每斤各重255.5、252.2、240.6克。 八斤铜权三枚,斤各重257.9、250、249.7克。 五斤铜权四枚,斤各重253、252.9、249.4、249克。 一斤铜权二枚,各重252、248克;又秦二世时一斤铜权二枚,各重250.4、247.5克;美阳一斤铜权240克。咸阳亭半两铜权7.55克。 以上说明权越大(如石权),斤重越不准(一般偏大,有高出百分之七以上者)。因权衡制作不易,大权未必合乎标准。超重者需凿去一些(权上有槽,为凿痕),但也不可能刚好,故出入仍难避免,同时大权为称量实物税收用(如收藁税,即以石计),大秤进已是普遍规律。权之中、小者、则围绕在一斤250克上下波动不大(太小的权如半两也难制,重量则偏低)。从适中的数值看(247.5克至252.9克),以十四个权平均,每斤之重为250.54克,差不多是250克之数。这个数字肯定与以23.1厘米为尺的秦黄钟一龠(10毫升)所容黍子之重无关;而是沿用了以24.63厘米为尺的古黄钟一龠(12毫升)所容1200粒黍的重量未变。从实物看,楚(后期)和燕国的斤重已为250克或接近250克,由于战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方便各国之间的商品交换,秦国衡重已渐向250克靠拢,统一后更以250克为标准了。有的学者(万国鼎)以秦权每斤重240克,根据不足。(美阳斤权较轻,只240克,是个别情况)。 汉承秦制,只是黄金称量中改鎰为斤,一般物品一样用十六两为斤之斤。一厅之重也应以250克为标准。出土的西汉铁权每斤之重在250克上下出入不大者有这么几件,如满城出土的三钧铁权,每斤合249.9克;旅顺所藏的重一斤十两的官累铜权,每斤合248.3克,陕西出土的武库一斤铜权重252克;内蒙出土的一斤铁权每个重249.23克。(《图集》页139、142)也有重242几克,甚至230几克的,这些因有不同程度的锈蚀、磨损、剥落,有长期使用的痕迹,重量不准,不足为凭。江陵凤凰山汉墓出土的衡杆及铜环权,环重10.75克,相当于十六铢,如是推算则每斤合258克:这是所发现的商业用的市秤,比250克的标准重量略大(1.032),但尚在允差的范围之内。 情况比较复杂的是西汉现存的量器上面自铭的重量同实测重量,与250克的标准重相比,颇见参差。其每斤所折合的克数为:黾池官铜升237.6克,楚私官铜量228.6克,上林共府铜升285.6克,平都铜椭量240.7克,尚方铜椭量248克,杨氏铜椭量229.7克。 推其原因无非是称量的权衡不标准,故自铭的重量也就没有准头。如果用合乎标准的秤来称,情况就不这样了。如西安出土的西汉铸钱铜原料,每块重量刻字均在一百二十斤(四钧)左右,这就是按标准的权衡称出的重量。因为用今市秤(500克一斤)比重,约60斤有零,即汉一斤约合今市秤半斤有零,与一般的概念相合。秦汉一以贯之,二斤合今一斤(市斤),每斤250克,十六两秤,每两合15.625克。这个说法应该是可以成立的。 据南京博物馆报告,近年来在盱眙南窑庄出土了一批刻有重量的汉代金币。数量之多,为前所未有。这批金币有九块成圆饼状,其中四块底面刻划阴文直行正书文字“斤八两”、“一斤二两九铢”、“一斤八两四朱”、“一斤八两四”,其重量经实测分别为376克、289克、379克、250.93克,合公制,前三块每斤分别为250.67克,251.*克、250.93克,最后一块不成比例,当有部分为使用时割去。还有一块麟趾形的,底面刻划阴文直行正书“十五两十五朱”,重246.6克,每斤合252克。八块马蹄形的其中刻斤两的有四块:“十斤十一两”(重434.8克)。“一斤十两廿三朱”(重421.4克),“一斤十两十一朱”(414.2克)、“一斤二两廿朱”(295.8克),每斤所重克数分别为253克、249.8克,250.8克、250.74克。大体言之,一斤约为250至25l克。这一材料更有力地支持了汉代一斤合250克的结论。 吴承洛度量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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