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0727章 朱由校的野望,朕要看看全世界! (第1/2页)
朱由检失魂落魄的走了。 他那个吝啬宛如铁公鸡一般的老丈人不仅仅在民间有什么善人的称谓,其乱花钱非但没让股票亏本,反而让人们增加对直隶钢铁公司的信心,眼下赚银子赚翻了。 这个世道朱由检是真的看不懂了,各种事情都太魔幻了。 朱由校虽说没注意到朱由检,但皇帝出行怎么少得了锦衣卫的缇骑和东厂的番子? 看起来是朱由校和张好古微服私访,实际上周围多的是锦衣卫和东厂番子。 这些人发现了朱由检的踪迹后也是立刻上报,负责护卫的锦衣卫都指挥佥事许显纯得到手下汇报后也是急匆匆向朱由校并报此事。 正在和周奎聊着职业学院的各项学科、学业要求,师资情况的朱由校看见许显纯走到显眼处也明白了这是有事要汇报。 笑着夸赞了周奎几句,朱由校示意许显纯上前。 张好古瞥见许显纯后就与周奎向一旁走去了,这涉及到锦衣卫就不是周奎一个商人该去打听的东西了。 许显纯上前后低下了头: 朱由校显得很随意,显然这在民间微服私访与民同乐的感觉让他很舒服,这民间的烟火气可比冷冰冰的宫里舒服多了。 许显纯说道。 朱由校微微歪了下头: 许显纯说道: 朱由校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许显纯悄无声息的下去,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等许显纯下去后,张好古这才过来,看见张好古回来后,朱由校问道: 张好古解释道。 点了点头,朱由校转身向另一边走去: 张好古笑道: 朱由校听到言官御史这几个字忍不住冷哼一声: 御史言官坏的事是很多,很多时候,这些御史言官并不为了朝廷为了百姓,而是为了自己利益,或者单纯为了上奏而上奏。 这些人抨击起政敌和非己方的人来时,那是毫不留情各种妄加猜测各种抹黑各种上眼药,真就是把天赋全点在这对付自己人身上了。 前世天启朝也好,崇祯朝也好,这些御史言官可没少妄加指挥,给前线压力。 流寇作乱也罢,辽东抗清也罢,这些御史言官可没少出力,生生害死了崇祯朝大批忠臣良将,葬送了一次又一次好时机。 当然,这些也和崇祯这个生性多疑,反复无度且刚愎自用的要面子皇帝有关系。 这一个是嘴炮喷子,一个是微cao大师,这俩加起来让大明本来还能支撑的局势几年就败坏干净,流寇和满清见了都得说一声好,巴不得好好保护这些大明狗队友。 朱由校也是 被这些御史言官给坑过的,和朱由检不同,朱由检是被坑了一次又一次,但顾忌自己面子加上又菜又爱玩,他是反复上当。 但朱由校被这些御史言官坑了一次就知道这些人是个什么尿性。 都不用说的好听点,这些人就是纯纯键盘侠,属于己方拖后腿的类型。 这叫什么御史言官? 看看汉唐时期的御史都是什么人,朱由校有时深夜都在扪心自问,自己养这些吃干饭的到底有什么用? 虽然说相当一批键盘侠送到了皇太极那边给皇太极拖后腿,而这些狗队友也的确没辜负朱由校和张好古对他们的期望,把满清的局势弄得看起来烈火烹油外强中干,但仍旧有不少人还留在大明境内呢。 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这些烦心的事情,朱由校看了看两侧的异邦人,这些金头发,红头发,褐色头发,有着蓝眼珠,绿眼珠的洋人们在京师大街上很常见,而除了这些西洋的洋人,还有穿着白袍带着蒙面的西域人,穿着中原服饰的朝鲜人以及穿着东南亚那些藩国服饰的藩国子民,偶尔还能看见几个矮小的倭国人。 如今真的是万国来朝了这是堪比盛唐时期的盛世景象,让朱由校深深为之着迷,这是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盛世啊。 朱由校都在想,自己若是龙御归天了,会有个什么庙号,自己辛辛苦苦中兴大明,治理的四海升平盛世天下,南征北战威服四方,绝对是比肩太宗了... 正胡思乱想着,朱由校忽然瞥见几个黝黑的身影,这几个黝黑的身影身上就披着一件破烂麻衣,周围是两个金发碧眼面孔深邃的西洋人,这两个西洋人正牵着这几个黝黑的身影似乎是要去发卖一般。 这倒是让朱由校有些疑惑: 昆仑奴出现在大明不是什么稀罕事。 毕竟自隋唐以来,昆仑奴就曾出现在中原大地上,自汉唐到两宋再到元朝,和外族的通商中就少不了昆仑奴的身影,但当时的昆仑奴大部分是指天山以南,也就是印度那边的奴隶,真正的纯种昆仑奴不多,都是被西洋人贩卖到东边来的。 而到了明朝,西洋与东方的贸易加剧,以葡萄牙人为主的船队就曾不断贩卖昆仑奴到大明来。 这些昆仑奴被当做商品贩卖或是被当做礼物赠送给大明的豪绅,官吏;而大明东南沿海的豪族士绅也很喜欢要几个昆仑奴当家丁奴隶,因为这些昆仑奴忠诚勇猛吃苦耐劳还听话,最主要的是面色漆黑如鬼,望之不似良人,这种昆仑奴养几个才能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财力不是? 自此,昆仑奴在明朝东南沿海,例如广东福建等地就非常常见了,甚至其他地方也出现过昆仑奴的踪迹,比如曾经万历三大征时明军当中就有过昆仑奴的踪迹。 天启朝如今新政推行,严禁把大明百姓当作奴隶,大明的百姓,无论男女都是宝贵的,你可以签订雇佣协议雇佣大明百姓服侍你,但你不能签订买卖协议买卖大明百姓。 家丁家奴佃户还有那些贱籍,躲藏在深山老林里逃避赋税的流民等等纷纷被解放出来,天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