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江南女孩 (第2/2页)
的祖辈们,一家向南,一家向北。而若干年后,刘一莎和沈毅在长春相遇。 刘一莎的外公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刘一莎在小舅舅家看到90多岁的外公,总感觉他像一个修行僧人,已经当镇长的小舅舅对外公也是毕恭毕敬的。外公话不多,做事情不紧不慢,比刘一莎唤为“庙里爷爷”父亲的养父更像得道高僧。就是这么不紧不慢的外公,在刘一莎的表哥们嘴里可是个厉害人物。 表哥们说不仅自家的孙子孙女怕外公,就连邻居家的孩子都怕外公,舅舅阿姨们也对他毕恭毕敬。那时大舅当行政村大队书记,一次召开的村民大会上,大舅做会议发言,外公也在场,一个村民向刘一莎的大舅提问:“老李,大队能不能和乡里商量一下,今年的公粮可不可以少交点?今年旱的厉害。” 这个村民话音还没落,刘一莎的外公就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前面打了刘一莎的大舅一个耳光,说:“老李在这里,从哪里又来一个老李。”刘一莎的大舅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父亲扇耳光,也不敢说半个不字。这就是刘一莎从表哥们口里听来的关于外公的最火爆的故事了。但刘一莎的舅舅们和mama阿姨们却没有外公这样的火爆脾气,因为刘一莎的外婆是本地人,性格极其温和。 刘一莎家里经济条件好,她从小学三年级起,就被父亲转到了镇上最好的小学读书,弟弟和她一起被转去。那时,比刘一莎大8岁的哥哥已经在镇上读中学了。每天早上,哥哥都骑着一辆自行车,前面载着刘一莎的弟弟,后面载着刘一莎,三人一起去上学。放学后,哥哥再把他们两人载回家。
后来,哥哥去合肥上中专去了,改由mama每天早上骑自行车送刘一莎和弟弟,晚上到村口去接他们。虽然,成年后想起来放学回家的路可能比较辛苦,但是,当时在刘一莎心里一点都不苦,她最喜欢放学回家的路。 那时,她和弟弟每天都要穿过一片田野才能到家,春天和夏天的田野最美了。春天,他们走过金黄的油菜花地,采刺苔吃、摘野生的金银花戴,夏天用手去捉吸在稻叶上的蝴蝶、去扑山雨欲来时低低徘徊在半空的蜻蜓……刘一莎的任务就是在沟渠边玩耍时保护好自己和弟弟。 初中时,刘一莎考入了江东市最好的中学——天门中学,这是一所省重点中学。刘一莎从初一起开始了住校生活。初中毕业后,刘一莎又通过选拔考试,升入了天门中学的高中部。在当地,能在天门中学读高中,几乎就等同于上了大学,在这样的中学读书被全城人羡慕,更别说刘一莎所在村庄的村民了。 在高二之前,刘一莎都是生活在山清水秀的村子里的。她和伙伴们上山采过野果,和男孩子们去水渠里抓过小鱼,还和哥哥一起晚上提灯在竹林里打过麻雀,看mama在自家小池塘里采过菱角。她自小陶醉在乡野,亲密感受着大自然。家里重的农活有人到收割季就来帮忙,她没吃过苦。 春天里,院子里野草疯长时,和弟弟锄草,看着牡丹花含苞;夏天里,嗅着满院栀子花的香味,总为花上布满的小虫烦恼;秋天里,桂花开满枝头,刘一莎半夜顶着月亮的光华,穿过长长的水泥场和十几节台阶到厨房去找东西吃,月亮好美;冬天很冷,但院子里的自压井冒着白白的热气,夏天井里还可以冰西瓜。刘一莎静静地观察着一草一木的变化,感春伤秋。 刘一莎的成长经历中,她比农村的孩子多了从小学就开始的与城市孩子一起受教育的背景,比城市孩子多了玩耍于山野的浪漫,比不存在二次婚姻家庭背景的孩子多了一些复杂……各种综合的因素让刘一莎变得非常多面,以致她一入大学,首先因清秀的外貌和温婉的性格被人们确认为江南女孩;随着熟悉,又被确认为知性女生;再进一步熟悉,刘一莎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笑容让人舒心,她也有北方女孩的爽朗。刘一莎还比其他漂亮的女孩多一点单纯和稳重。刘一莎就是一朵美丽的花,自由自在的开放,没想过去招蜂引蝶,蜂啊蝶啊就自己飞过来了。她自小被男性宠爱,青春期住校时又和男同学们生活在一起,她对男性没有恐惧感,非常自然地接受着男性的喜爱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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