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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第四十三章 划分郡县和千户制度 (第1/2页)
碎叶城乃下,自此,东起辽东西至乌山、南起长城北至广袤无边的大冰原,方圆六千多里的土地,沙漠、草原、高山、湖泊、冻土等等,都被纳入大明朝的版图,除开大冰原西北的嘎斯人和遥远的阿尔泰山那边的乃蛮人,中原人常规意义上的大漠被大明朝全部收入囊中。 这是强汉盛唐曾经做到过的事,所以汉朝被冠以“强汉”之名、唐朝被称之为“盛唐”,今日的大明朝同样也做到了这一点。不过,虽然汉、唐两朝一度成为万里大漠的主人,但这两个王朝都没能在草原上呆多少年,等汉人和唐人退出大漠,草原,依然是草原人的草原。 究其原因,中原人对草原上的土地不重视是一个原因,但主要原因却是汉唐两朝的制度不行,汉人和唐人在草原上推行的制度无法保证长治久安,更加无法同化草原上的野蛮人。 那么今日的大明朝呢?准备推行什么样的制度? 兰台的那些个大学士、尚书、少卿、中臣争吵了两个月,才大致拟定了一份计划,主要是以文、武两方面双管齐下来统治那些野蛮人,臣服的要从文化经济等方面同化他们,不愿意臣服的则坚决以武力镇压,这就是所谓的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大明对回跋人、高丽人和日本人都是这么做的,效果一向很好。 林靖文批准了这项计划,不过也做了些补充。 秦元1348年五月,大明天子发布诏令,全国的行政编制改制,改府为郡,废州,也就是说,以后的行政编制只有郡、县二级。美岸州改为碧瑶郡,南方三州的兵马,也就是李恢的那六万人南下,奉命要攻下吕宋全境,以其地设北碧瑶、南吕宋二郡,琉球州改为琉球县,作为直辖县存在,而仁州则跟琉球一样。 同时,废除里、镇、村等行政编制,县以下设万户、千户,顾名思义,以一千户口编为千户,以一万户口编为万户,一个县统治若干个千户或者是若干个万户,数县为一郡。 大明本土被分为十个郡外加奉天尹,即辽东郡、辽西郡、东郡、柳州郡、吉林郡、山东郡、河北郡、山南郡、河东郡,还有南方的夷州郡,还未攻下的大定府也被兰台安了个编制,叫长兴郡。 至于新占领的大漠,则被分为八郡之地,包括乌古人和蒙古人游牧的三河郡、茶扎剌人和敌烈人游牧的静边郡、瀚海地区的瀚海郡、九部达达所在的北郡、鄂尔浑河流域被划为平原郡、汪古直人的地区被划为南方郡、黑车子室韦和阴山地区划为赦勒川郡,原辽国大同府被改为云中郡,这八郡之地每一个郡可比大明本土的十个郡大多了,但人口却要少得多。 划分了郡县,同样,林靖文在大漠上划分了若干个千户万户,废除原先的各个部族,将达达人、克烈人、乌古人、敌烈人、茶扎剌人、幹朗改人、汪古直人和塔塔尔人纳入千户万户编制,以部族名称为其姓氏,从此以后,大漠之上不再有部族之分,而是千户万户之分,统一的,这些原本的野蛮人都被称作明人。 这是铁木真,也就是蒙古人的成吉思汗在一百年后的做法,铁木真统一了这些部族,他撤销了部族编制,同样将各个族群划为若干千户万户,依靠这种做法,数代人之后,大漠上没有了达达人,没有了汪古直人,没有了塔塔尔人……而只有蒙古人,林靖文觉得这种做法不错,照学了一遍,同样的,数代人之后,大漠上也只会有明人。 本来林靖文是有两个选择的,一个是铁木真的千户制度,另一个是清朝的盟旗制度。若是论统治力,盟旗制度要强过千户制度,但论同化力,盟旗制度则差了千户制度老远。有清一朝,盟旗制度之下的蒙古人是没有背叛过,但清朝灭亡之后,蒙古人还是蒙古人,而没有被同化成清人;但在千户制度之下,虽然偶有反叛,但元朝之后的达达人等各个种族都消失了,只剩下“蒙古人”这一个称呼。而且,盟旗制度的统治力度太过强大,有清一朝之后,原本野蛮善战的蒙古人变得懦弱不堪,民族血性丧失殆尽,而林靖文要的是大漠能提供给他源源不绝的精兵,却不是懦弱到见谁都投降的懦夫——林靖文选择了千户制度。 部族被取消了,按理说会有大批的原首领贵族失去权势,但千户制度随后而来,那些原本的贵族、首领、大王、头人摇身一变,都变成了各个千户万户,权势虽然减少了许多,但终归还是有权有势的,加上大漠之上十数万明军整戈待旦,而乌古人和敌烈人还有蒙古人可以说是完完全全倒向了明人——大明朝可以直接征召乌古、敌烈和蒙古勇士入军——那些达达、克烈、茶扎剌、汪古直、塔塔尔的贵族首领没有反抗的勇气,毕竟,一旦反抗的话他们失去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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