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一帝_【12】 为弟申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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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为弟申冤 (第2/2页)

孩儿,喊道:“娘,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孩儿为您出气。”

    刘氏微笑道:“傻孩子,娘没事,来,宝儿,快给恩人叩头。”

    李书星急忙拦阻道:“大嫂,万万不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刘氏摇头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救命之恩,更要以大礼叩谢,让小儿铭记于心。万一哪天小妇人不在了,也好让宝儿做牛做马侍奉您。”

    原来,刘氏一上轿就昏倒了,这些天为了弟弟,费心费力,还遭受连番酷刑。再好的体力也受不了,尤其被打了二十板子后,身体被摧残的虚脱了。李书星就把她抬到郎中那里,诊治,幸亏医治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李书星急道:“些许小事,心到即可,说不好,将来你们还是我的恩人呢。对了,大嫂的案子怎么样了?能平反吗?”

    刘氏未语先哭,伤心道:“县太爷根本就不想审理此案,不知出于何种因由,一心想判舍弟一个死罪。升斗小民,只想安稳过日子,谁曾想晴天霹雳,弟弟竟然遭受不白之冤,唉!官官相护,做官不为民做主,舍弟的冤屈恐怕很难昭雪。”

    李书星问道:“难道大嫂就此罢手?”

    刘氏一改悲戚的神色,坚定道:“当然不能,县衙告不了,就上告到知府、督抚、刑部、大理寺,也要一路告下去。再不行,就告到皇帝老儿那里,绝不轻言放弃。”

    李书星没想到她如此坚毅,在古代,民告官的历程何等艰辛,期间受的罪无法言表。

    清朝的司法机关分为地方司法机关和中央司法机关。由于古代实行司法行政合一,所以,清朝的四级地方行政机关——省、道、府和州县,其实也就是地方司法机关的四个审级。

    州县是第一审级,其长官是知州、知县,负责审理决定刑罚为笞、杖和徒刑的案件。徒刑以上的案件,包括流刑和死刑,也由州县审理,但必须逐级转呈上报给上级司法机关,最后由中央作最后定夺。

    府是第二审级,长官称为知府,负责审理县报上来的徒刑以上案件。

    道为第三审级,设有专门的司法机构——提刑按察使司,长官是按察使,负责对上报的刑事案件进行复审,遇到重大案件时也会与省布政使司会同办理。

    省是第四审级,也是地方上的最高审级,最高长官在有些省叫总督,有些省叫巡抚,合称为督抚。督抚代表皇帝行使地方军政大权,在司法职权方面,主要负责审核按察使司裁决的案件,决定按察使司复核无异议的徒刑案件,同时也有权审判地方官吏违法犯罪的案子。

    人命大案,依法是要送交刑部审理定夺的,其实就是刑部在履行“审核地方重案”的职责。对重大疑难案件,需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会同审理,即人们常说的“三法司”会审。

    李书星很佩服她的勇气,问道:“大嫂可有线索?或者说是什么证据?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就是告到皇帝那里也无法昭雪。”

    刘氏也正为这事作难呢,可是弟弟死活不开口,似乎在保护什么人,李书星这么一问,突然眼前一亮,欣喜叫道:“有了?肯定和她有关,也许证据就在她身上。”

    她的举动吓了李书星一跳,急忙问道:“她是谁?什么证据?”

    刚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开口,但是弟弟的命要紧,李书星看起来不是什么坏人,而且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解释道:“是舍弟中意的一位小姐,事发当日,她必定和舍弟在一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应该知道一些。”

    李书星心中有了大概,但是,仍然想判断一下是否和心里想的一样,问道:“此人是谁?如果真能上堂作证,令弟的案子必然有所转机。”

    刘氏知道事关重大,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说道:“她就是鲁家的千金小姐——鲁晓雨,我早就劝过弟弟断了这份情,门户之差太过悬殊,根本就不可能有结果。没想到,还是发生了祸事,牵连上命案。”

    哦!李书星心中已有初步的判定,此案内情错综复杂,十之八九是栽赃陷害。作案动机是什么,需要进一步探查,接着,又详细问了一些情况,给母子两人留下二十多个银元,带人回客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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