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特雷西_麦迪和艾弗森(献给你们!)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麦迪和艾弗森(献给你们!) (第3/4页)

麦蒂自己很鄙视懒家伙,“我得分多,是因为有许多人不防守。他们不想犯规,想留在场上。我不尊重这种家伙。他们得25分,OK,但让他们防的家伙得30分吧!”

    ——这是2001年3月的麦蒂说的话。记下这些。他曾经是这样的一个球员。

    以及这句话:

    “我们的目标是总决赛。东部局势开阔,我们有机会攫取。”

    ————————————————————

    对艾弗森来说,2001年之后是漫长的下滑期:2001年决死一击的费城在伤病和老化中下滑,克罗斯的离去让艾弗森和布朗少了调停人。2002年春天艾弗森手掌骨裂。他卫冕了得分王,但76人季后赛首战被凯尔特人干掉。

    2002年夏天布朗和艾弗森争吵不休,布朗说出了著名的“他谈论训练的次数,比他实际训练还多。”同年7月,艾弗森和妻子吵架,将她赶出家门。

    2002-03季76人有所回升,但季后赛还是惜败给活塞。此后布朗辞职,2003-04季76人缺席季后赛。2004-05季,奥布莱恩教练到来,艾弗森重回组织后卫位置,获得无限自由,拿到自己第四次得分王,但季后赛再次败给活塞。2005-06季,他场均拿到职业生涯最高的33分,但年过而立,他多少失去了杀意。科比对小牛三节得62分之夜,艾弗森说:“有时我宁可当个观众。”

    2006年秋天他已和76人貌合神离,随即被交易去丹佛掘金。

    2007年初他认定掘金是甜瓜的球队,“教练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想继续为掘金作战,看这些年轻人成长会很有趣。”

    但2008年被湖人横扫后,他和掘金的缘分又到尽头。

    2008年秋天,他与比卢普斯交换,去到活塞。他恰好赶上了活塞的重建期,与更衣室新旧人之间格格不入,而比卢普斯在掘金的成功,使艾弗森的境遇更加诡异。

    2009年他到处找工作时壮心不已。“要证明那些过去一年来诋毁我的人都是错的。”但NBA是个大生意场。在他的巅峰期,他的街头风、叛逆和直白是种个性。但等他老去时,这一切就是不懂规矩。

    2009年被灰熊签下后,他不甘心打首发,去找了老板说要离开,几乎就此断送了他在NBA所有经理眼里的合作价值。回到费城打了25场比赛后,他和NBA的缘分尽了。

    ————————————————————

    对麦蒂来说,2002-03季,他真正达到巅峰期。他花了整个夏天练习跳投,2002-03季他场均32 7 6,每场以39%的命中率射6记三分球。魔术的教练戴夫-****直接说:“他逼防他,他过你;你放他一步,他从25英尺外投死你。”那年季后赛,在底特律,他39分钟内43分,第四节17分。这场比赛后,卡莱尔教练说:

    “他基本上,是本星球最好的球员了。”

    然后是第二场,麦蒂得了46分。第四场下来,魔术3比1领先活塞。那是麦蒂辉煌的最高点。

    但也是下滑的开始。

    活塞连逆三局(其中第六场麦蒂37分但无力回天),淘汰魔术。这时候里弗斯只好说“我们是只有一个全明星的球队里头,干得最好的了”。麦蒂的队友包括:迈克-米勒、受伤的希尔和吉里塞克、帕里蒂、阿姆斯特朗,还有胖得没形的坎普。就这些。实际上,最后被活塞淘汰那战,魔术首发:麦蒂、吉里塞克、阿姆斯特朗、古登、帕里蒂。

    下一季他蝉联得分王,但是伤了背;2004年夏天他去了火箭,后来的事,我们都知道了。但这里,有一个非常意味深长的细节。2005年10月,麦蒂说:

    “我从来不知道生活该是什么样。我不知道普通人怎么生活。”

    以及: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人们也不知道我过的是什么日子,不知道球队输了时我会如何遭受指责。我赚最多的钱,就该受最多指责吗?那是整个球队的事啊!”

    对比一下他2001年说的话,你可以感觉出他的心路历程了。

    ————————————————————

    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阿伦-艾弗森是这么个球员:他的灵活、速度和体能够出色,能支撑他的无球走位;他的投篮姿势不标准,但快得匪夷所思,足以支撑他成为一个随时随地能开火(命中率另说)的中投手;但骨子里,他最适合的套路,还是个持球攻击手。2005年之后的规则改革,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所以2005-06季他已经老了,无心恋战,但还是不小心场均33分,创下个人纪录。

    但在他的青春岁月,整体上,艾弗森和NBA格格不入。他球风上的长处——史上屈指可数的运球突破、无人可比的速度和灵巧、持球突破、随时随地接管比赛——在1996-2005,并不算什么好技能。那是巨人(鲨鱼和邓肯)、防守铁汉(尼克斯、迈阿密、马刺、活塞)统治的时代,就像在如今这个时代,一个内线长人有背身单挑能力,会让人感叹他生不逢时似的。他的性格又是那样执拗,江湖气十足。通常这样的球员,会成为JR霍尔登:这个美国街头扬名的家伙,去了欧洲,入籍俄罗斯,单挑击败所有人,然后在2007年欧锦赛决赛上,对西班牙一击封喉。世界上是有这样的球员存在的:他们的才艺太孤绝,让他们自己成了天煞孤星。

    但艾弗森拼出来了。他和拉里-布朗一路争吵,终于布朗和克罗斯围绕着他,建立起了一支球队;2000-01季的76人离开艾弗森就一无所成,因为这是完全为他定做的配置。而他就这样,承当了一切,一身伤病,奋死不顾,把这支球队带到了总决赛。对猛龙和雄鹿那两个七场系列赛,恰好证明,费城实在没有凌驾对手的实力,更多是靠着斗心和杀气闯出重围。所以,当他之后去到掘金,哪怕2006-07季丹佛阵容的才华不在2001年费城之下,他还是没法继续下去了。

    艾弗森的得与失,都来自他的性格——始终忠实于自己,热爱母亲和兄弟们,时刻准备着“我们去和******世界干一架吧”。这些性格让他在巅峰期时,保持着NBA史上最孤傲、最倔强、最杀气四溢的形象,成为史上最可怕的得分机器(而且,他呼风唤雨的岁月,恰好是马刺、湖人、活塞这些长人统治的森林时代;如果他的巅峰期赶上了2005年的规则改革,以他的速度和突破,你难以想像他会创出什么战绩来)。他是个奔驰不休的永动机,全身上下伤痕罗列却仿佛没有痛觉,充满活力,电光四射。他是典型的“人格大过身体”的怪物,足以依靠自尊和斗心,独自承担起一支球队、一个城市的期望。但也是这些性格,让他命中注定是边陲游侠。孤高绝艺、信手拈来,铁蹄狂飙,不知悔改。他和NBA的格格不入,与其说是球技,不如说是因为:阿伦-艾弗森从性子到做派,永远定格在了汉普顿那些前呼后拥的贫民黑人之间;而在与世界对抗时,他从来习惯一个人逆天而行。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