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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2 (第4/4页)
事后,联想到我让其照顾生意,朋友便拿我和她的关系腻歪我,朋友所说的关系当然是指时下正流行的男女关系。 我恼了,朋友便强辩说,她看你的眼神确怪怪的,连你吃饭喝酒的姿势都端量的那样仔细。 我岂能不知?她一改常态,边上菜边跟我搭讪,屡屡问及我的老家,我胡乱诌了一个地名,她不肯信,直到我冲朋友发了火才总算蒙混过去:你们这地方的服务员怎么这样?真是的,东问西问的。 朋友自是百般赔不是,并且冲她发了火,看着她一脸的尴尬相,我心里颇觉过意不去,便又转过来劝朋友,代价便是从不喝酒的我破例醉了,倒是件让朋友感到高兴的事儿。 我总劝自己不要再去,但还是禁不住要去,我当真不知道该不该与她相认,我实在再也无法承受这种折磨,便去想象她与我父亲的婚姻:在跟我父亲结合之前,她必定千遍万遍地对比过我父亲和我大哥,尽管她知道自己别无选择,但她还是喜欢对比,企图从中找出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 她果然成功了,最终我父亲的软弱与古怪终于被变成深沉而战胜了我大哥的风流与倜傥。深沉是一种气质,气质是内在的,必须以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基础,并非一蹴而就的东西。有了如此充分的理由,女人转而沾沾自喜起来。 然而,生活远不如想象中的那样美满如意,漫无目标的想象常常因为夸张而把期望值定得过高,从而加剧了这种悲剧。 最典型的表现,便是婚后自认为生米已然煮成了熟饭,不再刻意地掩饰自己,所有的优缺点便会慢慢地一古脑地暴露给对方,加之彼此的新鲜感已过,两眼紧紧地只顾盯着彼此的缺点弱点,此时如果不能用包容来适时地调整自己,最容易引发危机,多数的危机常常便源于此时此刻。 尤其是象我父亲我娘这种靠想象中的对比来维持的婚姻,原就虚弱,经不得风浪和摔打,稍有诱因立马就能脱轨,更何况存有如此强烈鲜明的对比,当现实将想象无情地敲碎再也无法掩藏对比的本来面目时,发生脱轨便成了意料中的事情。 这里所说的对比不是简单的对比,它是三角的,是一种选择。应该说,我的出生加剧了这种对比的蜕变,使或许可以避免的脱轨原不该如此过早地发生了。算了,算了,还是不再啰嗦了。 我虽没有领略过生母对子女的母爱,却从自己对儿女的牵肠挂肚上感受到了父母对子女的牵挂,一个母亲舍弃自己不满周岁的儿子而去必定需要极大的勇气。 细究我父亲我娘的婚姻,百思不得其解,我记起了一位或许根本算不得哲人的哲人说过的一句话: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都有甘受虐待的欲望。根据这一理论,我做了如下假设:假如我父亲能够少沾染一点儿象我大哥那样的恶习,结局必定不会如此。 再说我父亲对我娘的事儿,反而要比我平静得多,他绝少或者说从未主动地提及过,而且一惯如此。据村里人说,即使在我娘离我们而去的那个时候,我父亲也从未表现出任何异样。我父亲的这种必定被我父亲固执且毫无争辩地认作是一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英雄气概的表现,却成了村里人公认他缺少阳刚之气的一个最有力最直接的证据。 我们且不去做争论,我父亲也从不会与人去争论什么,只要自觉已认清的东西,便会顽固地一直抱守着。令人无法想象的现实是,凭他是如何度过了两年既当爹又当娘还要照顾多病哥嫂的时间。一直到我三周岁生日的那天,那位在血缘上我应该叫姥爷的早已离任的大队长,或许出于“养不教,父之过”的愧疚,也或许另有什么目的,又托人给我父亲说了一门亲,反正他是在按照小镇上“亲朋好友遇事生病必要探望,否则便要生分了”的规矩在探望了我大爷我大娘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对方是我姥爷的一个远房侄女,心高气傲却姿色平庸,怨不得自己福少命薄,是一个弃妇。她生性泼辣,好面子,喜欢争强好胜,婚后肚子却总不争气地不见动静,在煎熬中苦苦等了三年,才不得不去医院,无生育能力!这对女人来说,毕竟算不得一项优秀的品质,心里难免觉得有些亏欠才渐渐收敛了些。 尽管她对自己的威慑力有足够的自信,岂料自己已失去了赖以发威的基础,又经过了四处求医问药的三年,他终于于某晚饭后吞吞吐吐地提出了分手的意思。她募地怔住了,许久才从呆立状态中清醒过来,原已十分疲惫的她两眼紧紧地盯着因恐惧而渐渐畏缩着后退着的他,更加激发了自己的斗志,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敏捷两手抓住了他的衣领,声嘶力竭地大喊一声,已把他从家里扔到了院里,而后关上门,扑到炕上拥被而泣。 第二天天未亮,她便悄悄地走了,走时没带走任何东西。 在我们那个地方,由男方首先提出来的离婚当时叫做“休妻”,多是因为女人存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因此,被休掉的女人另找婆家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旧相好也绝不肯娶此等女人为妻,因为这样需要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没有非常的勇气必无法承受。 在家庭方面,男方坚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坚决要休;女方则坚持“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只要是被休掉的女人,倘若回到娘家,便会被娘家人当成用欺骗手段卖出去被买主发现了缺陷硬生生给退回来的货物一样,尴尬而又耻辱。 所以说,不少被休掉的女人宁死也不肯回娘家,半数以上的走了绝路,余下的她们选择余地也是极小的,即使再自认高贵的女人,似乎也只有两条路可走:或胡乱找一下流胚子嫁了了却余生,或孤独凄冷一生。 应该说,这些悲剧的酿成便是因为这些沿袭了多年的规矩。这些规矩当然特指那些不成文的一旦形成便具有根深蒂固的顽固的特征的传统和习惯,尽管它的改变通常是逐步的渐进的,但绝不可以忽视人们能够正视自己意识的迅速觉醒,只有变才永远是真的。 到了我父亲这一代,正是一个“人多力量大,追求子孙成群”的年代,有哪家没有三两个闺女?如果“休妻”毫无原则而且毫无节制,还要酿造多少人间悲剧?岂不乱了分寸?而且与成文的规矩明显相左,正是因为成文规矩的倡导,加速了这些规矩的改变。改变归改变,但规矩终究是规矩,虽已到了强弩之末,但由于惯性仍存有较大的市场。 尽管如此,那个后来成为我娘的女人并没有选择过去的老路,她宁肯以乞讨为生。待家里人终于把她找到时,她嗓子已坏了,原本轻柔脆的嗓音听起来直让人浑身冷嗖嗖的禁不住要冒鸡皮疙瘩。 这时,男方因找到了治疗不孕不育的妙药,非要请她回去,她坚决不肯,嫁给了我父亲。我父亲在这样的背景下与这样的女人再婚,难保他的脑袋里便不残存着这些残存的规矩,至少也会跟我娘当年那样认真地对比一番。对比的结果,便是让他更加相信“姻缘天注定”这句话——两个人虽明知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却是一拍即合,竟然恩爱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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