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四) (第5/7页)
都很久没见了,久到我快要忘记你了。“死亡不是最后的终点,遗忘才是”。我不想要忘记,于是想给你写信,用我一生最后的几次提笔,完成我生命无法实现的夙愿。 风来了,和十八岁吹过的一样,那么香那么甜,那么温柔,好像一个你。 八 致我深爱的林舒: 毕业以后,我去了一家报社工作,工资不高,但除去房租水电,仍能往家里寄千把块,也还算够用。我知道那些寄回家的钱父母都暗地里替我存着,但每次写信回家,总要嘱咐他们想吃什么就买什么,破了旧了的东西该换就换,不必给我省钱。可我知道,他们总是不会听,总是省吃俭用,总是担心在外的我的生活。以前的我最烦父母师长的唠叨,可现在最希望常常听见他们关切的声音,甚至有时候比他们还要话痨,约莫这就是人们眼里的成熟罢。 我本无意留在北方工作,四年的求学之旅让我倍加思念那片生养我的土地,那里有我日渐年迈的父母,有我敬爱的师长,有我的好友,还有始终令挂念不已的你。人之漂泊也好,居定也罢,或求梦与理想,或求扬名立万,或求官运亨通,或求家财万贯,各不相同,但最后的落脚总是一样的,就是家庭和睦,亲友健在,欢欣度日,如此便最圆满,那些奋斗啊煎熬啊,不就是在为理想的生活而铺路吗! 但我阔别那片土地太久了,以至于已经习惯了北方高速奔跑的空气,以至于渐渐生疏了曾经如数家珍的乡音,我在北方还有我想做我能做的事情,所以哪怕我挂念着的你不在这里,我仍不能离开。 我总是要回去的,不过不是现在。“在我的心还没有老到安于接受自己的命运的年纪”,我仍想为澎湃的热血、为高远的理想拼搏一把,像一个年轻人该做的一样,所以我选择留了下来,哪怕这是一座一眼望不见家的城市。所以,最后我成为了一名报社编辑,在这里我能用笔写下和拳头一样有力的语句,能以文字为旗帜招展最犀利的经幡。我知道你不会嘲笑我自诩为光荣和崇高的职业,因为那是我们愿意为之投入时间和精力去灌溉的理想啊。 听闻你毕业之后成为了一名中学老师,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平城三中,那个教育你成长的学校,拿起了三尺教鞭,拈起了石灰粉笔,给同我们那时一样对未来满怀期待的孩子们讲唐诗宋词,讲文言小说,讲契诃夫,讲讯哥,讲一些曾经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故事,讲一些他们还不能完全领悟的大道理。我想学生们必定很喜欢你的课,喜欢听你用温软有力的声音朗读课文,喜欢你富有洞见、不拘泥于课本的文学分析,喜欢你从容优雅的落笔收书,喜欢你干净得如白色玫瑰般的深情眼眸。你是那么美好,怎么会不受人喜欢。如果真有人不喜欢你的课,那他们顶多是不喜欢枯燥的国文的顽皮孩子。但我相信,所有不喜欢学习的孩子,只是还没有遇到那个把他们引入正途的老师罢了。而我相信你是那盏可以将他们引上轨道的明灯,因为你一直是我的明灯。 我同你一样在辛苦地为理想而努力着。报社事务繁杂,我不仅要催促专栏作家写好稿,自己也常常要熬夜写新闻稿。第二天又要加班加点地审编,校稿,排版,然后联系印刷厂付梓拓印。以上工作完事儿之后,又要承担很多的采访工作,回来后要立马编撰成文。由于报社人并不多,一个人基本是当两个人在用,可工资并不算高,所以常常见有新人兴冲冲地来,最后却垂着头哭丧着脸离开。 或许是小时农村生活的磨砺,或许是大学时期的历练,这份很有挑战的工作,我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虽觉得辛苦,但忙碌之中也有一种苦中作乐的幸福,其中有情怀的缘故,还有工作成果被人们肯定所带来的鼓励。所以,几年工作下来,我慢慢在报社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在那座北方的城市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美中不足的是,一眼望去,这座城市依旧没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家,但好在我的心里装着一个你,所以终究不至于感到十足的孤独无助。 你知道吗?几年的编辑工作下来,我读了很多书,很多很多。毕竟,我现在一天看的字比我高中做过的试卷加起来都要多,以至于眼睛经常骨碌碌地泛起酸涩。好在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工作时看书,可以一边读书一边写下阅读时脑海里闪过的只言片语的感想,就像折纸蜻蜓一样,一点一点地积累在笔墨里。我自己也为报社写稿,不止给我工作的这家写,给其他更大的报社也写过,风格偏向于社会杂事的评论,偶尔也写小说和诗歌,其中一些还发表在了当时的报纸上,受到了不少读者的欢迎。或许你都曾读到过我的文章,只不过可能不认识我这个人,所以没多少记忆。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写的东西,如果我笔下的文字能得到你的肯定,那将是我顶荣幸的事。
在我还没有喜欢上旅行之前,我不是在工作,就是待在家里睡觉,清醒的时候不时会去户外走走,但更多时候,我还是喜欢一个人待在出租屋里写作,那是我为数不多的爱好。除此之外,我的生活可以用无趣来形容。 但在我找不到写作灵感时,我也会心血来潮地骑车去郊区爬山,既为放松,也为采风。我不喜欢光溜溜的山,我更喜欢林深草茂有生机的山。因为我就是从山里来的,终究是要回归山林才觉得自在,只有在那里,黄天厚土才会令我感觉到亲切,仿佛抬头就能摸到青天,低头就能捧起黄金,那是养育我的土地该有的模样。 工作日下班后,我偶尔会与同事去报社附近的小酒馆喝酒。在那里,你可以见到老的小的年轻的中年的幼稚的成熟的各种年龄各种性格的人,能听见他们借着米粮酿出的酒液说的一些平日里不敢说的话,一些埋在心底的话,一些被压抑着无法舒解的话。时常有人借着酒性,扯着沧桑的嗓音唱起家乡的土歌。酒馆老板也不赶人,也不阻止,仿佛将酒馆的舞台让给他们,自己静静只身当个看客,只在那唱歌的人杯中无酒时恭敬地为他添满。一人一曲唱罢后,不用刻意招呼便会有另一人cao着另一口来自另一方土地的语言唱起我听不懂却很动容的故事。 他们明明很开心,却唱完之后坐在椅子上偷摸起眼泪,估计想起了很多事,很多值得落泪的事,很多终其一生也想不明白是该庆幸还是该责难的事。每每此时,我都会往嘴里塞一颗毛豆,又灌一口酒。又常常因喝得太快,呛得我快咳出了肺。这酒很浓烈也很辛辣,却那么醉人,让人难受,又让人缥缈。 我大抵是喝醉了! 我多想你就坐在我对面啊,那样也许我就不会窝囊地蜷缩在椅子上哭泣。同事仿佛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氛围下这样的事情,转过头去目视远方,假装不曾看到我抽泣,也故作体面地不让我看见他偷偷抹眼泪。我想他约莫也是想家了,想家里人,想那个想和她成为家人的人。 我又想你了,想回家,想回南方,想回平城,想回那个有你的地方,只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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