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讽录_季风(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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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风(六) (第3/7页)

多地区则是炒个土豆丝,炖个土豆块,亦或是学着西餐的做法炸成薯条或者烤成薯片。唯独云贵的人,土豆切块炸透炸熟,再配上一绝的佐料,便把普普通通的洋芋做成了经久不衰的美味小吃。

    闲谈之中,服务员端上了一壶茶。植树很绅士地起身为木香倒茶,仿佛这个动作已经做了无数次。木香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心中一阵感动,即使很多年过去,他依旧那么温柔,那么体贴。时光只是让他更成熟了,并没有磨去他那份质朴的温和。

    窗外,原本晴朗的天空忽然聚拢了大片的阴云,黑压压地盘旋在安南城上空,给人以山雨欲来感觉。路上的行人似乎感受到了阴云之后大雨的压迫气势,急忙换上匆匆的步履,飞速往可以避雨的地方跑去,似乎稍慢一步,便会被倾盆大雨泼成水人。甚至连道路上的车辆都变得急躁起来,沉闷地响着冗长的鸣笛,催促着前方的长队。只要红绿灯嘀的一声变成绿色,蠢蠢欲动地司机便会一脚踩开油门扬长而去,将滂沱大雨甩在身后。

    mama应该买完菜回家了吧,别遭了大雨淋才好。木香忽然担忧起母亲的处境。

    “对了,最近在看什么书?”植树仿佛是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这两天在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过两天有时间可能会读一读《朗读者》以及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不知为什么,最近对有关战争的书籍挺感兴趣的。而且,你知道的,很多书中学就天天出现在必读书目上,之前一直没有时间和精力看。现在不是要当老师了吗?自己如果不提前看一遍,怎么能品鉴出好坏,有怎么好意思胡乱推荐给学生呢?”木香说道。

    “哦,战争啊,那我觉得你可以先读几个短篇小说看看,茨威格的《十字勋章》,还有一篇我记得是写的两个敌对的士兵下河洗澡的小说,我记不清名字了,不过印象特别深刻,写得真好!”植树话语中透露着兴奋,不过因没能想起小说的名字,又有些略为懊恼地扶着额头。男人似乎对战争有着天生的灵敏的嗅觉和骨子里的痴迷。

    木香印象里,似乎所有和军事挂钩的书籍、电影、小说,都是一堆男性创作者在讲一堆男人的故事,似乎在他们眼里,女人叽叽喳喳地除了吵架,并不能在决定世界走向和人类命运的战争中发挥作用。男人就适合拎着大刀,背上行囊,端着长枪,奔赴沙场;女人则只会把自己的心机用在如何争夺男人的宠爱上,稍有逾越,便要被史官扣上个祸乱朝政的罪名,打入历史的冷宫。她有时候想要反驳,想要告诉他们花木兰的故事,告诉他们赵一曼的故事,可是似乎有时候连女人都不关心这些,她们更关心一群后宫中的女人如何牢牢地攥住皇帝的真心,她们更喜欢看一群舞娘打扮的人在她们面前搔首弄姿。她想为英勇的人辩驳,可是总有令人心寒的人出现成为她自断双臂的反例,于是她只能沉默不语。

    “《界河》!那篇小说好像叫《界河》。”木香有些激动地说道,像抢答一般。“我依稀记得高中模拟试题上读过,不过当时没有读明白。写得确实不错。”

    “有些书,作者写的时候就没想过要给那些读不懂的人读的,而且,我们也不是生下来就能读懂文学作品的。正像我们一岁地时候第一次开口说话,只能呶呶喏喏地喊一声“爸爸”或“mama”,之后才慢慢地学会说一句完整的话,才学会认字写字,学会读书,学会写文章。饶是如此,有些字依然不会写,有些书依然读不明白。我们只能不断学习和求索,才能让明天的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多懂得一点儿东西。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吗?‘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学习过,经历过,感受过,思考过,有些东西才会懂的。”约莫是遇到同样喜欢读书的木香,植树滔滔不绝地讲着,颇有一番老师的气质。

    “是啊,人总是明白得太晚,错过得太多。”木香叹惋道。

    植树看到木香面容中浮现一抹遗憾之色,心中想要将话题转到古今战争和现代发展战略的念头陡然地无了。他确实对战争有着自己的看法,他甚至在脑海中模拟过很多次的战争,虽然是纸上谈兵,可是也满足了他指点江山的激扬气概。但他心里明白,战争一开始,便没有赢家,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的原因。或许这就是女人们不喜欢讨论战争的原因,她们至多只经历过细碎的争吵,幽怨的心机,在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争风吃醋,因为她们天生敏感。敏感从来不是贬低的词汇,敏感意味着善良与同情,而鲜血淋漓的战争在男人看来是时代进步必须要经历的惨痛,可是在女人看来却是一群粗鲁原始又肮脏的人为了利益打得不可开交,最后踩着一堆人的尸体和哀嚎封狼居胥。其实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男人和女人,男人代表着刚猛、狂放、肆意的一面,女人代表着阴柔、内敛、克制隐忍的一面。一个人便是所有情绪和可能的集合体,所谓性格不过是选择的结果罢了,有些选择是自己可以决定的,有些选择是已经被决定好了的。

    “好在你还记得小说的名字,不像我已经忘记了。我曾经一直自诩记忆力不错,可是现在慢慢地变得善于遗忘了。”植树安慰道。安慰有时候不一定要开解,你只需要让自己看起来比对方还差劲就行了。而且,事实上,这种方法的效果往往比前者更好。

    “哪里哪里,你还能记得小说的内容,而我也是经你提醒才记起来题目。你知道我对你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吗?”木香简单谦虚后,微笑着向植树说道。她想要看到植树眼神里的期待。

    “总不至于是第一次演讲被大雨淋,去书店看书却从来不买吧?那也太糗了。”植树嘴上开着玩笑,可心里多少紧张,以至于端起面前的茶杯,轻轻呡了一口茶。

    没有谁会不在乎他人的评价的,哪怕是听惯了表扬和赞美的植树。他细长的手指像壁虎一样牢牢地扒在水杯白瓷壁上,约莫是觉得自己的举止有些生硬,又端起茶喝了一口。抬手的时候,左手上一枚银色的戒指落在了木香的视线里。

    它就静静地戴在植树左手无名指上,木香自然明白戒指戴在那根手指的意义。那是一个木香设想过,但是却不想在这一刻知晓的消息,一点儿也不想,那个银色的戒指,像一道灰色的光圈,从植树的手指上转移到了她的头上,毫无征兆地降下大雨,使她陷入了一阵阴霾。她轻轻咬了一下嘴唇,眼睛瞟了一眼窗外。她觉得自己可能是看花眼了,那也许是灯光打在玻璃上恰好反射到了植树的手指上,才会让植树麦色肌肤的手指上多出那一抹极不协调的银亮色。

    窗外的大雨像是收到了天神的指令,也不等行人找到避雨的地方,便泄堤一样落了下来。起先能听到雨滴叮咚叮咚落在地上的声音,继而是树叶被拍打得几乎要折断了树枝的啪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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