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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开源节流 (第1/2页)
清朝中晚期,全国分为十八个省,五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和内蒙古等旗盟。全国设府包括四川、云南改土归流所设府,总共只有215个,除知府,再设副职及相关专职官员,其总人数不过千人左右。 至于总督、巡抚之高层官员更为有限。一省一巡抚,二三省或一省区设一总督,至于总督人数,又少于巡抚。京官中的中高层官员处整个官僚队伍中的上层,如各部院大臣,正职与副职等,虽多于督抚人数,也不及基层官员之众多! 基层政府机关是州县,全国设县一千三百五十多个,又设属州四十多个,属州视为县。每县设知县一人,全国当有知县一千三百五十余人,如加上属州知州四十多人,即达一千四百余人。每县又设县丞一人,为正八品,当属知县的副职,其总人数同知县。还有主簿一职,无定员,级别为正九品,亦属县级基层官员的一部分。三项人数合计,全国县级官员四千二百余人含属州之副职与下属,如,州同、州刺、吏目等。 由此可以估算出,清朝官员数量为一万多人,再算上河道、漕运、道台、通判和按察使等方面的官员,预计总量为两万多人,这不包括军中的武将。 通过李书星的改革,撤销直隶厅和直隶州,根据地域情况改为府或者县。比如郑州是直隶州,改革后成为府,再如张家口是直隶厅,改革后成为府。而一些散碎小的州县,或者并入府,或者并入县,精简府衙府衙数量,整合地方力量。 根据需要,李书星在地方上率先增设财务、交通、水利、农业和工商等地方衙门,分别由内阁各部管辖,接受地方长官领导。按每个衙门五人计算,再加上各省各府增加的总督、巡抚和道台,改革后全国官员总数量增加了三倍,将近七万多人。 一下子增加四万多个职位,财政支出空前加大,除了每个衙门的一二把手必须由李书星考核认可外,其他副职和次等职位全部放权给内阁各部挑选任命。如此一来,卖官鬻爵的机会就大了,士绅富商为了谋一个出身,大把大把的银子换来红顶子。 如此一个怪现象,一直持续到中兴二年年末,除了被太平天国占领的地区外,赶赴各地的新部门官员全部到位。五个将军辖区和两个办事大臣辖区维持原状,只是派去几个副职,协助这些地方的稳定和发展。 而此时的长江南岸,战火越烧越来,清军和太平军之间的战斗已经有上百场,清军百多胜少,参战的大部分是旧军队。李书星的五万多新军集中在战场的只有两万多余,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旧军作战,并保证财物的转移,以及粮食收集和转运。除了当地的用度外,全部用来支援北方抗灾和经济建设,特别是江浙一带,大部分余粮都运往北方。 太平军已经攻到武汉江面,人数增长到四十多万,新亏李书星战略得当,长江防线十分牢固。双方损失不少,近两年的征战,太平军占了上风,不过,还在李书星的控制范围内。同时,新军也在这些战役中得到锻炼,迅速成长起来,并有所壮大。 四川、云南和长江以北各省等地的新军也壮大起来,这些地方也不是平安无事,多多少少也有些动乱,特别是李书星改革过程中,与地方的武装力量都有所冲突,这些冲突一点儿都不亚于和太平军直接战斗。 又是战争,又是赈灾,又是修路,处处都需要银子,机构改革中又增加了这么多官员,每年的开支大大增加。虽然这几年工商业发展迅速,增加了税收,每年保持了六千万两白银岁收,但是军费开支占了二千万两,官员俸禄占去二千多万两,河工费又占据了一部分,至此,岁银已经所剩无几了。 但是,大面积的修筑官道,兴修水利,发展农业,以及开展对太平军的战斗,需要大量的钱财。资金缺口达亿两,如何筹集,将是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到中兴二年年底,各地的司法机构已经健全,由警察系统相配合,开始了清狱行动,一件件冤假错案被平反,大批无罪囚犯被释放。由此而引发的贪污受贿案查证工作也开始了,大批官吏被抄家,情节严重的斩立决,尤其那些刚刚买官的士绅地主,不但被罢免,而且还被罚款。 在这场“整顿吏治”运动中,一品大员军机大臣穆彰阿被革职查办,永不叙用。其实,李书星用的是一石二鸟之计,既能查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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