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官吏制度 (第2/2页)
政策,第一次把住房和退休金问题提出来。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根据品级的不同和为官年限的长短,为官员提供购房补贴,主要是针对那些成家的官吏。而那些单身官员,朝廷专门建了不同面积的官舍,供这些官吏住宿。 京外各地的衙门变成公共办公场所,官眷全部搬出署衙,如此一来,相应的提高了办事效率。 李书星这样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进一步消除旗人的特权。清朝初年,大批旗人来到北京定居,清政府就将汉人统统搬到外城去住,把内城腾出来给旗人。内城的房子盖好后,清政府按品级给旗人分配,一品官20间,二品官15间,三品官12间,四品官10间,五品官7间,六品七品官4间,八品官3间,九品官和没有品级的普通旗人一人两间。 到了乾隆年间,旗人越来越多,内城的地盘不够用了,房子也不够分了。更可气的是,那帮分了房子的旗人吃喝嫖赌,胡吃海喝,领的钱粮不够用,把政府分给他们的房子偷偷地卖了出去。在全国各地,大江南北,到处都有享受特殊优待的旗人居住区。 住房政策实施,李书星勒令那些没有品级的旗人向朝廷购买房权,把分给他们的房子变成私房,无力购买的只能迁移到城外务农或者经商,把房子交还给朝廷。李书星的目的很单纯,无论什么人,朝廷不再养闲人,大家都要靠自己的本事吃饭。 另一项福利政策就是退休金的实施。官员到退休年龄的时候,朝廷根据他们最后的品级、爵位和工龄,制定退休金额度,确保他们晚年生活,毕竟他们有功于朝廷,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第三项变革就是爵位制度。也是一种激励制度,为官者除了得到实惠外,还追求高贵的身份,加官进爵,封妻荫子,就是这个道理。清朝的爵位分为宗室爵位、异性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三大类。
宗室爵位只授予皇家子孙,分为十二等,每等若干级,分别是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和各类公爵十二等级,册封嫡子共二级,分别为世子(亲王嫡子)、与长子(郡王嫡子)。变革后,新的宗室爵位变为亲王、郡王和贝勒三等,册封嫡子共三级,分别为王子(亲王嫡子)、世子(郡王嫡子)和贝子(贝勒嫡子)。 异性功臣爵位授予那些功勋卓越的异性大臣,分为九等二十七级,分别是公爵(一至三等)、侯爵(一至三等)、伯爵(一至三等)、子爵(一至三等)、男爵(一至三等)、轻车都尉(一至三等)、骑都尉、云骑尉和恩骑尉。变革后,新的异性功臣爵位变为七等十三级,分别是(一至三等)、侯爵(一至三等)、伯爵(一至三等)、子爵、男爵、轻车都尉和云骑尉。 新的爵位制度继承原则是传男不传女,传贤不传庸;继承制度降等承袭和原等承袭(需经皇帝恩准)。功臣封爵不论民族,不分出身,只讲功德和贡献。 新的爵位制度于中兴三年开始实行,原有的爵位按新的制度继承,像贝子和恩骑尉等已经取消的爵位,不再承传下去。除了按爵位和品级发放岁银外(已经削减),其他赡养银将于中兴六年停止发放。 就拿宗室成员来说,清政府完全把他们养了起来,严格规定他们不得随意离开北京(后来有一部分人被安顿到盛京落户,属于例外),更不得从事其它职业,做官“既不分用各部院,又不便简用外省道府”,只局限于很小范围之内。 实际上,它是在养的前提下把大家都束缚起来了,尤其是下层宗室,除了向国家等靠要以外,完全失却了学习劳动技能和谋生竞争之路。时间一长,习惯成自然,只想着自己是皇族,系黄带子,高人一头,要好吃好用,坏习惯越来越多,完全成了游食于社会的寄生群。 李书星完全改变了满清的祖宗家法,这是趟着地雷走路,到道光帝一带,宗室皇族已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靠国家给养过日子,让朝廷背负着沉重的包袱。(注:历史上咸丰三年,诏令宗室皇亲的部分体恤银“均暂停止”。) 官吏制度的革新,极大的调动了各级官员的积极性,也刺激了所有官员的进取愿望,都充满干劲,一展所长。另外,官员任职四年换届一次,每年考核一次,按业绩和官声升品级。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定在中兴五年,考核期为两年,考核业绩为修官路、修水利、兴农业和发展工商业。 第一阶段的改革历经两年的时间,总算布置完成,一点儿都不亚于一场战争,耗费了李书星极大的心血。幸亏成立了国防部,把军事任务都交给石达开、胡林翼、左宗棠和彭玉麟等人负责,维持了战局,保障了大部分地区的安全。 南方真刀真枪,火光四射,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战争,而李书星的改革同样是风起云涌,战火纷飞。 久乱之后即是大治,李书星相信坚持下去,曙光会来临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